28日,南京中央商場(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發(fā)布控股子公司提供擔保的公告。
為建立集團內資源共享的融資平臺,滿足南京中央商場(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資金需求,支持公司經營發(fā)展,南京中央商場集團聯(lián)合營銷有限公司為南京中央商場(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借款本金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的最高額擔保額度提供擔保,最高額擔保期限為三年。
在此擔保額度內,公司向各金融機構申請擔保貸款,擔保方式、擔保期限以雙方合同約定為準。目前聯(lián)合營銷已累計為公司提供擔保27,258.00萬元。
截至2023年1月31日,公司累計對外擔保201,539.60萬元,占母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94.48%,其中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擔保201,484.60萬元,公司控股子公司累計對外擔保55.00萬元。
公司對外逾期擔保的累計數量55.00萬元,為公司控股子公司徐州中央百貨大樓股份有限公司對徐州藍天商業(yè)大廈提供擔保55.00萬元(控股子公司對外提供的擔保行為,發(fā)生于本公司收購徐州中央百貨大樓股份有限公司股權之前)。
來源:南京中央商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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