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長沙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長沙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在9月25日聯(lián)合印發(fā)了《長沙市商住經營性用地出讓限地價/溢價競自持租賃住房實施細則(試行)》(簡稱《實施細則》)。其中提出,長沙需配套建設租賃住房的商住經營性用地,將采取“限地價/溢價+競自持面積+搖號”方式掛牌出讓。該文件將從10月26日起施行,有效期為2年。
根據《實施細則》的內容,對于需建設租賃住房的商住經營性用地采取“限地價/溢價+競自持面積+搖號”方式組織網上掛牌出讓。
具體出讓方式即土地網上掛牌交易時土地限價地塊達到最高限價、不限價地塊溢價率達到30%時停止競價,如有兩個及兩個以上競買人同意當前報價并以競自持租賃住房建筑面積方式繼續(xù)競買的,網上交易系統(tǒng)自動轉為競自持租賃住房建筑面積的競買方式,競報面積最小幅度根據掛牌地塊大小按300-600平方米確定,每次競報面積不得高于最小幅度的10倍,競報建筑面積最高者確定為最高報價人;如競買人不申請競自持租賃住房建筑面積,則確定最先達到最高報價的競買人為最高報價人,競自持租賃住房建筑面積達到宗地可建建筑面積100%后,仍有兩個及兩個以上競買人要求繼續(xù)競買的,采取現(xiàn)場搖號方式確定競得人;如競買人不申請搖號,則確定最先達到競自持租賃住房建筑面積100%的競買人為最高報價人。
上述提到的租賃住房,是指在商住經營性國有建設用地上按要求建設的租賃住房,含住宅性質租賃住房和商業(yè)性質租賃住房。
另外,《實施細則》還規(guī)定,商住經營性用地按要求建設的租賃住房,產權由土地競得人全部自持,自持起始日為取得不動產權證之日起,住宅性所租賃住房需自持運營滿10年,商業(yè)性質租賃住房需自持運營滿5年,期滿后可向房產交易主管部門申請,經批準后可按市場價格上市銷售。
《實施細則》對項目設計及交付方面也進行了明確規(guī)定:租賃住房應遵循“整棟”“整單元”的設計原則。租賃住房及其配套設施應與所在地塊商品房屋同步設計,并按土地出讓合同的約定開工、竣工和交付。分期開發(fā)的項目,首期開發(fā)中應落實租賃住房,并確保租賃住房和相應配套基礎設施、公建設施同步開工、同步竣工、同步交付。
監(jiān)管方面,《實施細則》推出了具體的兩條措施:企業(yè)未按土地出讓合同約定、項目設計文件要求足額建設租賃房屋,或租賃房屋建設進度滯后于所在出讓地塊其他商品房屋的,住建部門暫緩辦理該項目的商品房預售許可或銷售備案。企業(yè)未經批準將租住房違規(guī)銷售的,由住建部門責令整改,可作為不良行為記入企業(yè)誠信檔案,并在信用長沙網站予以公示,并通報相關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部門取消相關企業(yè)后續(xù)參與本市土地招拍掛資格。
2019年,長沙市入選中央財政支持住房租賃市場發(fā)展試點城市,先后出臺試點實施方案、租賃住房房源籌集暫行辦法等,并率先啟動住房租賃平臺建設。根據部署,長沙將通過國有建設用地新建(配建)租賃住房、盤活存量住房等方式,計劃到2021年籌集租賃房源7.75萬套。
來 源: 澎湃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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