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河北省衡水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衡水市發(fā)布《關于調整部分住房公積金政策的通知》(簡稱《通知》),自8月1日起,衡水將上調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
按照《通知》,衡水將提高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夫妻一方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由40萬元提高至50萬元;夫妻雙方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由60萬元提高到70萬元。
衡水湖城英才人員在購買首套自住住房時最高貸款額度在衡水市最高貸款額度的基礎上上浮10萬元,夫妻一方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提高至60萬元;夫妻雙方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提高到80萬元。
另外,凡符合衡水市貸款政策的二孩或三孩繳存職工家庭在衡水市最高貸款額度的基礎上上浮10萬元,夫妻一方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提高至60萬元;夫妻雙方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提高到80萬元。
購房提取方面,《通知》提到,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間,職工及其配偶在衡水市行政區(qū)域內全款購買首套住房和改善型住房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存儲余額,夫妻雙方累計提取總額不超過實際購房支出。按照規(guī)定,職工已辦理過兩套及以上購房提取的(包括償還購房貸款本息提取的),不適用該項政策。職工提取后,將所購房屋再次交易的,停止執(zhí)行該項政策。
租房提取方面,《通知》顯示,繳存職工及配偶在繳存城市無自有住房且租賃商品住房的,每月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的最高金額由衡水市區(qū)每月800元、其他縣市每月600元,全市統一提高至每月900元。
來 源:央廣網
編 輯:liu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