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記者從寧夏回族自治區(qū)銀川市公安局獲悉,為持續(xù)深化“放管服”改革,銀川市再次放低落戶門檻,租賃住戶在租賃房屋上落戶、進城農民戶籍遷回原籍都將被允許。
根據銀川市公安局出臺的新規(guī),在銀川市居住半年以上且辦理租賃登記備案的租戶,經房屋所有權人同意,可在租賃房屋上落戶。購買商品房或遷移安置房已交付使用、房屋所有權人已實際入住的,憑購房備案合同、政府安置協(xié)議等合法有效證明可在銀川市落戶。擁有銀川市房屋產權但未在銀川市落戶的,可直接將其配偶、子女、父母戶口遷入銀川市。
人才落戶方面,銀川市規(guī)定外來人口獲得銀川區(qū)(縣)級以上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稱號或表彰的,憑表彰證書或文件,可遷入本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的戶口。具有中專及以上學歷或國家職業(yè)資格證書的人員,可在銀川市任意城鎮(zhèn)派出所落戶。
另外,銀川市規(guī)定,對農業(yè)轉移人口在城鎮(zhèn)落戶后,因不適應城鎮(zhèn)生活已返原籍地的,可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宅基地使用權證,將戶口遷回原籍地。
來 源: 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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