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訊網(wǎng)訊 8月18日,珠海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關于加快發(fā)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實施意見》,2021-2023年,全市將新增籌集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不少于1萬套,“十四五”期間則不少于1.5萬套。
《實施意見》提出,保障性租賃住房主要解決符合條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的住房困難問題,以建筑面積不超過70平方米的小戶型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質市場租賃住房租金。同時,要規(guī)范保障性租賃住房管理,合理確定申請范圍、準入和退出具體條件、小戶型的具體面積等。
在完善土地支持政策方面,《實施意見》提出探索利用集體經(jīng)營性建設用地、企事業(yè)單位自有土地、產(chǎn)業(yè)園區(qū)配套用地、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新供應國有建設用地等渠道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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