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江蘇省南通住房公積金中心發(fā)布《關于調(diào)整住房公積金相關政策的通知》,自2023年3月21日起施行,原有關規(guī)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要求執(zhí)行。
通知明確,提高在職職工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個人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由40萬元/人調(diào)整為50萬元/人,每戶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由80萬元/戶調(diào)整為100萬元/戶。
按照通知,住房公積金繳存1600-1900元/月(含)的職工,可貸額度40萬元;住房公積金繳存1900-2200元/月(含)的職工,可貸額度45萬元;住房公積金繳存2200元/月以上的職工,可貸額度50萬元。
通知指出,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滿6個月的人員,購買住房的,可享受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15倍的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50萬元/人、100萬元/戶。
通知還加大對多孩在職職工家庭住房公積金購房支持力度。二孩家庭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在其可貸額度的基礎上增加10萬元/戶;三孩家庭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在其可貸額度的基礎上增加20萬元/戶。
通知還支持公積金繳存人用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
在加大對高層次人才、碩士研究生和高級職稱以上人員、青年人才等在職職工的支持力度方面,通知提出:符合市委人才辦認定的高層次人才,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提高至200萬元/戶;碩士研究生或高級職稱以上人員,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提高至100萬元/人、200萬元/戶。
享受政府綜合補貼的青年人才首次到南通市企業(yè)就業(yè)或自主創(chuàng)業(yè),在享受政府綜合補貼期間購買住房的,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在其可貸額度的基礎上增加10萬元/人、20萬元/戶。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60萬元/人、120萬元/戶。
來源:南通公積金中心
編輯:jinb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