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為有效增加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江蘇省蘇州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地震局)近日編制了《蘇州市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至11月28日。征求意見稿明確,保障性租賃住房是指由政府給予土地、財稅、金融等政策支持,多主體投資、多渠道供給,主要面向在本市無房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供應的小戶型、低租金的租賃住房。其中,無房是指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行政區(qū)域范圍內名下無自有產(chǎn)權住房。保障性租賃住房以小戶型為主,原則上每套(間)建筑面積不超過70m。保障性租賃住房不得上市銷售或者變相銷售,嚴禁以保障性租賃住房為名違規(guī)經(jīng)營或者騙取優(yōu)惠政策。征求意見稿中提出,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房源籌集主要通過新建、改建和存量納入三種方式。
來 源:房訊網(w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