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近日出臺《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有關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確,天津市繳存職工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家庭首套住房的,貸款最高限額由60萬元提高至80萬元。本通知自2022年5月27日起施行。貸款受理日期在2022年5月27日之前的,按本通知施行前的政策執(zhí)行;2022年5月27日(含當日)之后受理的,按本通知執(zhí)行。
《通知》加大了對職工租賃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支持力度。職工連續(xù)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租賃我市保障性租賃住房的,職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請?zhí)崛∽》抗e金,每月合計提取金額不超過當月支付的房租,且合計不超過2400元。
為了保證在資金運用率較高時職工及時獲得貸款,《通知》規(guī)定了首套房貸款最高限額的兩檔調節(jié)機制:我市住房公積金資金運用率連續(xù)3個月超過90%的,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報告,并向社會發(fā)布公告,于公告的次月1日起將首套住房貸款最高限額下調至60萬元;住房公積金資金運用率連續(xù)3個月低于85%的,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按相同程序將首套住房貸款最高限額上調至80萬元。
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醒廣大職工,職工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家庭第二套住房的,貸款最高限額保持40萬元不變;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不予發(fā)放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來源:津云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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