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世茂集團宣布,尋求香港高等法院批準計劃的呈請于2025年3月13日進行聆訊,而計劃已根據(jù)香港高等法院作出的指令(“批準令”)獲得批準。批準令于2025年3月13日送呈公司注冊處處長進行登記。
3月13日,世茂集團發(fā)布公告,內(nèi)容有關境外債務重組計劃獲香港高等法院的批準情況,以及重組計劃計劃生效日期。世茂集團宣布,尋求香港高等法院批準計劃的呈請于2025年3月13日進行聆訊,而計劃已根據(jù)香港高等法院作出的指令(“批準令”)獲得批準。批準令于2025年3月13日送呈公司注冊處處長進行登記。于本公告日期,所有計劃條件已達成,計劃生效日期為202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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