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訊網訊 據“寧波發(fā)布”消息,寧波市住建局近日發(fā)布《關于進一步加強住宅工程質量管理的若干措施》,落實建設單位首要責任,全面提升住宅工程質量水平。
《若干措施》明確指出,各大樓盤要保證合理工期和造價,嚴禁盲目趕工期、搶進度;現(xiàn)澆混凝土主體結構施工周期不得少于5天/層,地下室結構的施工周期不得少于12天/層。同時,應加強外墻外窗滲漏治理,強化外墻外保溫脫落防范,強化預拌混凝土質量控制。
《若干措施》還強調,要加強工程質量與房屋預售聯(lián)動管理。商品住宅工程存在5種工程質量情形之一,不能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的,各地應不予核發(fā)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已核發(fā)的,建設單位應暫停預售,各地應采取暫停網簽等措施。
5種工程質量情形包括:發(fā)生一般事故及以上等級質量事故的;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導致建筑主體結構存在嚴重質量隱患的;承重構件的混凝土實體強度不符合設計要求導致建筑主體結構存在嚴重質量隱患的;存在未經改正的嚴重質量缺陷或者嚴重質量風險問題的;因質量問題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來源:房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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